前言
前不久,收到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通知后,当事人李某某(化名)去天津办理了解除取保候审手续。至此,历时一年多的“李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经过山东周智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团队的辩护,李某某最终无罪处理,案件有了一个满意的结果。
基本案情:
2021年3月,李某某以涉嫌“诈骗罪”被天津公安机关从家中带走。李某某被抓捕后,李某某家属来到山东周智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委托律所刑事业务团队的律师介入该案。
周智刑事业务团队律师接受委托后,下午五点驱车赶往天津,次日在身着全身防护服的情况下到天津某看守所会见了李某某;会见结束后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了解案件情况并为李某某申请取保候审,但很遗憾的是公安机关不同意对李某某取保候审。
通过跟公安机关沟通案情,以及会见李某某核实案件情况,团队律师初步熟悉了该案件的基本案情。考虑到网络诈骗及相关罪名涉案人员被拘留后报捕率非常高,团队律师也开始着手准备一旦报捕向检察机关申请不予批准逮捕的相关工作。
2021年4月1日,侦查机关以李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在“愚人节”当天收到公安机关报捕的消息,团队律师讨论案情时也说到不会是个愚人节玩笑吧。当然,刑事案件是没有玩笑可言的。
2021年4月3日是清明假期,考虑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材料相对较少以及三天清明假期对案件的影响,团队律师认为承办检察官可能放假前就会提审李某某,乃至初步决定是否逮捕李某某。时间紧、任务重,2021年4月2日,团队律师凌晨四点便驱车赶往天津,联系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案情,果不其然,跟承办检察官见面后,承办检察官告知刚刚提审完李某某,团队律师趁热打铁,详细向承办检察官陈述对李某某不予批准逮捕的理由,并向其提交了不予批准逮捕申请书。
2021年4月7日,团队律师收到检察机关通知,对李某某不予批准逮捕,同日,侦查机关对李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后,面对并不明朗的案件走向,团队律师继续多次与办案机关进行沟通,并重点从李某某不明知、主观故意欠缺的角度入手来分析李某某的行为不宜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022年3月下旬,李某某收到侦查机关撤销案件通知,李某某无罪尘埃落定。
律师提示:
随着公安部门加大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地力度,并相继开展了涉及“手机卡、银行卡”违法犯罪为重点的“断卡”行动,抓获了大批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犯罪嫌疑人。很多行为人为贪图一时之利,掉进了“帮信罪”的陷阱,轻则影响征信,重则牢狱之灾。
律师提示,不要出租出借身份证、银行卡(信用卡)、银行账户(对公账户)、第三方支付账户、手机卡等个人私密信息,更不要替他人提现,以免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敬畏法律,切莫碰触法律的高压线。
周智刑事业务团队介绍
山东周智律师事务所组建刑事辩护团队以来,累积了多名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精英律师,包括法学硕士研究生三人,既有执业超过十五年的资深刑辩律师,也有来自高校的学者型律师,还有团队成员有检察系统工作经历,团队成员目前担任日照市委市政府、日照市公安局、山东省鲁南监狱等党政机关常年法律顾问。刑事诉讼业务是本所重点、强项业务,发挥团队力量为当事人提供刑事法律服务是本所的特色和优势。本所受理的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均由资深律师共同讨论后制定科学和对当事人最为有利的辩护策略和辩护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