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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职务侵占罪特点及防范
发布时间:2022-06-08 15:41:30    来源:山东周智律师事务所    

前言

职务侵占罪系公司、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高发罪名,也是公司、企业员工的高危罪名,尤其在公司、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矛盾时,该罪名常被用于股东、管理人员之间的互相举报。近日,笔者接到五起职务侵占罪案件的咨询,其中两起咨询人为犯罪嫌疑人,三起为被害人。虽然每起案件的个案情况不一样,但案件之间却有一个共通之处,就是均由公司、企业内部矛盾引发。于此有感,笔者围绕职务侵占罪案件相关法律规定、特点、风险防范等方面予以简要分析。

一、职务侵占罪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本罪《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其量刑档次、刑罚种类均进行了调整。对比图如下:

(1)法定刑幅度从两档调整为三档,降低了基本法定刑的上限,变更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将升格法定刑拆分为两个量刑档,法定最高刑调整为无期徒刑;
(3)删除没收财产;增设罚金刑,每一量刑档均规定了“并处罚金”。
2.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的标准问题
(1)数额较大:《刑法修正案(十一)》适用之前,2016年4月18日开始实施的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该《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根据该《解释》,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较大标准为6万元;然而,2022年5月15日开始实施的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将职务侵占案的立案追诉标准调整为3万元。如此来看,6万元的标准和3万元的标准是存在冲突的,不过笔者认为实务中司法机关会逐渐统一尺度,并按照3万元的标准来掌握“数额较大”。
(2)数额巨大:仍然按照《解释》中规定的“受贿、贪污的五倍执行”,即100万元为数额巨大。
(3)数额特别巨大:目前,无“数额特别巨大”的数额标准。

二、职务侵占罪的特点
1.该类犯罪的主体多为公司、企业的股东、高管、购销业务员、库管员
公司、企业负责实际经营的股东、管理人员,以及负责购销工作的业务员,负责库管的员工是该类罪名的高发人员。该部分人员由于其工作性质原因,多存在“主管、经手、管理”单位的资金或者客户的资金等职务便利,与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便利存在较大区别,成为职务侵占罪的常见主体。
2.该类案件案发多源于公司、企业内部矛盾
在平常工作中,职务侵占行为出现后,大部分公司、企业因为“家丑不可外扬”等各种原因一般不会报案,而是选择内部处理。只有在公司、企业出现内部矛盾且不可调和等情形时,股东、合伙人或者员工之间就会相互举报而导致案发。而且根据笔者实务经验,举报行为不只是单纯去公安机关报案,等待公安机关调查核实;而是举报人自己就会提前准备相关证据,并请专业人士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将相关证据材料、法律依据整理好之后,直接带到公安机关去报案,此种情形下立案成功的概率相对较大。
3.该类犯罪隐蔽性较强,查处难度大
该类犯罪行为多隐藏于公司、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往来中,行为人表面上是以正常的业务行为掩盖其犯罪行为,并通过合理的方式将账面做平后,再让资金或财物置于自己的实际控制之下,一般的审计只凭财务资料难以发现其犯罪行为,也很难找到证明其犯罪的证据。而一旦案发,行为人会以与单位之间存在工资报酬、利润分红等方面的经济纠纷等理由来为自己辩解,以所谓的“私力救济”为自己脱罪,案件查实难度较大。
4.该类犯罪行为手段简单、容易效仿,极易形成“行业惯例”
实务中,有的公司、企业业务类型比较单一,管理不规范,最开始可能只有一两人存在职务侵占行为,但单位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导致单位其他同种工作人员也效仿该行为侵占公司、企业公共财产,给单位造成巨大损失。如2021年,山东某混凝土企业二十余名混凝土生产操作员因利用职务便利私自生产、出售商品混凝土而被单位举报,最终司法机关以职务侵占罪立案处理。

三、职务侵占罪的预防
职务侵占行为对公司、企业造成的损害非常大,而且该类犯罪具有“传染性”,在最开始出现职务侵占行为损害单位利益时不及时予以查处,极有可能会影响其他员工,形成不良风气,轻者只是造成公司、企业财物的损失,重者则会造成客户的流失,损害公司、企业的商业信誉和声誉,并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为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风险隐患、减少企业损失、避免不良影响,对职务侵占行为一定要从源头上进行预防。
1.完善公司、企业规章制度
职务侵占行为一旦发生,单位在报案过程中首先需要的就是证明单位与该员工间存在劳动关系,此时一份规范的劳动合同就是最有利的证据。另外对于员工的基本信息也要注意存档保留(在不侵犯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如身份证复印件、工资单、考勤表等。
公司、企业应当建立明确的工作流程、人员岗位分工、财务审批流程等规章制度,一旦案发,公司、企业还需要出具犯罪嫌疑人的职位、分工等证明材料,即需要证实犯罪嫌疑人具有经手、管理该公共财产的职务便利,而非简单的易接触公共财产的工作便利,这也是认定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关键所在。
2.建立有效监督机制
公司、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一定要建立有效且可落实的监督机制,如果只是有监督机制,但并不有效且难以落实,那长此以往,极易出现职务侵占行为。尤其是销售、采购、库管等领域,更应当通过各种方式防止权力过度集中。  
3.定期审查核对账目
公司、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交易往来,要定期审查核对账目,及时掌握财务状况,尤其是长期固定客户的账目审查更是重中之重,实务中,大量的职务侵占案件就是公司未及时和业务员核对长期固定客户的账目而导致侵占行为的发生。
4.规范资金结算方式
要尽量避免现金结算,避免私人账户收款。企业在与合作方签署合同的时候,尽量约定不得以现金结算,且收款账号要特定,无论是银行账号收款,还是其他方式收款,务必提供单位的专用收款账户。禁止业务员使用私人账号收款;同时积极向客户告知,公司不允许业务员使用自己的私人账号收款。
5.加强重点岗位员工监管
在充分保障员工隐私,不侵犯员工个人信息的前提下,对重点岗位员工的基本信息予以适当了解,比如是否经常性参与网络赌博,频繁使用小额网络贷款。网络时代,个人申请贷款标准大幅降低,各种网贷平台比比皆是;信用卡申请起来也比较容易,这无形中会增加相关人员的财务风险。贷款和信用卡中的钱款,一旦被用于炒股、赌博等高风险行业,该钱最终损失且无法挽回的概率就会非常大。而一旦造成损失,为了弥补漏洞,相关人员极有可能在巨大的经济压力面前对经手的公司财产动歪心思。企业如果了解到员工有该种情况,可以适当予以帮扶引导,并加强对其经手业务的审查,以防止职务侵占行为的发生。
6.开展经常性的法治教育
企业中一些员工法律意识淡薄,对职务侵占行为缺乏认识和了解,有的员工甚至认为如果有职务侵占行为把钱退了就没什么事了。因此,企业要经常性的对员工进行警示教育,开展职务侵占罪案件专题法治讲座,引导员工树立良好的职业操守。

以上是笔者对于职务侵占罪类案件的简要分析,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作者简介

孙建华律师,山东周智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主任、管理委员会委员,专注于刑事辩护业务领域,尤其擅长经济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税类、诈骗类、暴力类犯罪的辩护。

周智刑事业务团队介绍

山东周智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由十二名专业、敬业的精英律师和律师助理组成,其中,法学硕士研究生三名,既有检察院工作经历的团队成员,也有执业超过十五年的资深刑辩律师,还有来自高校的学者型律师。
团队目前为中共日照市委、日照市人民政府、日照市公安局、山东省鲁南监狱等党政机关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成功辩护“石大科技爆炸案”“金阳市场涉黑案”“山东嘉宏伟业集团逃废银行债务系列案”等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案件。
刑事诉讼业务是本所重点、强项业务,发挥团队力量为当事人提供刑事法律服务是本所的特色和优势。本所受理的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均由资深律师共同讨论后制定科学和对当事人最为有利的辩护策略和辩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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