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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周智律师事务所社会责任报告(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发布时间:2023-01-01 18:04:00    来源:山东周智律师事务所    

守正创新担使命 行稳致远启新篇

《山东周智律师事务所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前言

  律师的社会责任是指基于法律规定、社会规范、职业道德等产生的,律师应当对社会承担的责任的统称。中国律师队伍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社会责任的承担正是律师队伍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表现。2022年,我们在专业化、规模化等各方面不断优化的同时,坚持将履行社会责任作为重要发展理念,矢志不渝地将公益融入律所文化,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出自己力所能及的一份力量。守正创新担使命,行稳致远启新篇。《山东周智律师事务所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回顾了2022年周智所在经济、社会等方面履行社会责任的概况,鼓励我们不断进取。

一、深入社区、村居、企业等,开展多形式普法活动

(一)路晓琳、邵振华等9名律师为岚山区黄墩镇、碑廓镇69个村(居)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通过现场走访、法律讲座、微信群发布普法文章、村(居)广播、法律视频等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二)2月16日,潘月华、侯锐、厉少雷律师参加山东高速日照发展公司合规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后,厉少雷、侯锐律师分别为山东高速日照发展公司开展法治讲座。公司40余名业务骨干参加培训。

(三)2月23日,魏之翔律师参加日照广播电台的FM95《法治在线》节目。

(四)3月4日,潘月华律师应邀为法律顾问单位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开展《民法典合同编》企业培训专题讲座。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领导秦泗收同志出席讲座,集团40余名管理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讲座。

(五)5月7日,邵振华律师利用上大峪村和孔家沟村召开主题党日时间,开展《民法典》专题法治讲座。

(六)5月26日,李东升律师(实习)参加日照广播电台的FM95《法治在线》节目,以“合同签订的谨慎思考”助力《民法典》宣传。

(七)7月13日,宗明律师(实习)参加日照广播电台的FM95《法治在线》节目,以“民间借贷的风险防范”助力《民法典》宣传。

(八)7月13日,李子浩律师应邀参加日照市总工会87.9《工会法律在线》节目。

(九)7月15日,路晓琳律师参与日照电视台《律师开讲》栏目直播,提醒老年人“守护你的养老钱”,直播间的观看人数达到2.6万人次,点赞达1.1万余人次。

(十)7月26日,周智所律师走进新城社区,开展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主题的社区普法活动。

(十一)8月26日,潘月华律师应顾问单位日照园林环卫集团的邀请,为集团开展安全生产法律培训讲座。本次讲座由园林环卫集团副总经理郑林林主持,集团领导班子、中层管理人员及一线职工等30余名代表参加了活动。

(十二)8月30日,侯锐律师为山东高速日照发展公司董事会开展了公司法专题培训讲座。

(十三)9月9日,邵振华律师代表律所到黄墩镇下大峪村走访基层党员、群众,并为他们送上节日的祝福。

(十四)9月,刘中强律师、隋雨君律师、秦海鹏律师分别通过日照新闻综合频道视频号发布普法视频,获得良好社会普法效果。

(十五)9月29日,秦海鹏律师参加岚山区委宣传部和区司法局在虎山镇锦绣花园社区联合组织开展的法治文化惠民行活动,为社区居民作了《民法典中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讲座。

(十六)10月20日,周智所侯锐律师受邀为山东高速日照发展公司开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企业合规风险防范》专题讲座。

(十七)11月8日,秦海鹏律师在岚山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法治专题培训班上为主会场和分会场的参会人员作了《民法典中部分亮点问题解析》的讲座。

(十八)11月29日,刘中强律师为日照生物化工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开展《企业经营管理及法律风险与防范》专题讲座,园区内30余家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相关负责人员共60余人参加学习。

(十九)12月5日,隋雨君律师参与巨峰司法所及联合综治办开展的宪法宣传周法律宣传活动。

二、积极开展助学、助教活动

(一)6月13日,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第九届“春华奖学金”颁奖典礼在周智所顺利举办,自2014年5月至今已资助70名学生和3个学生社团,捐助金额10余万元。

(二)8月15日,李东升律师(实习)为日照银行职工子女开展未成年人法律知识讲座。

(三)9月2日,侯锐律师为日照市巨峰中学做了“敬畏法律,守护‘少年的你’”主题法治宣讲。

(四)9月23日,潘月华律师受邀作为评委参与由日照市委宣传部、日照市教育局、日照市司法局联合主办的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山东日照赛区选拔赛。

(五)10月14日,侯锐律师为虎山镇中心小学作立德树人法治宣讲。

(六)12月1日,秦海鹏律师为日照市海洋工程学校师生开展《遵宪守法,维宪于行》法治宣传课,全校约400名师生参与学习。

三、扶危济困,关注基层民生,助力疫情防控

(一)1月6日,山东周智(岚山)分所向日照市岚山区黄墩镇高家村捐赠太阳能路灯55套。岚山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张峰,黄墩镇党委书记王志远,山东周智(岚山)律师事务所张颖主任等同志参加捐赠仪式。

(二)5月21日,周智所全体同事积极响应共青团日照市市委、日照市司法局号召,向“希望小屋”儿童关爱项目捐款5000元,帮助改善困难儿童的生活学习环境,促进孩子们健康成长,以实际行动支持、助力“希望小屋”建设,以实际行动将爱心与善举传递。

(三)10月3日,潘月华律师为山海天卸甲庄”长者食堂“捐献10000元。

(四)9月至11月,刘中强、秦海鹏、孙剑峰、侯锐、张国庆、李东升等六位律师积极参与社区防疫志愿者工作。
四、积极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促进法律行业交流

(一)2月18日,秦海鹏律师到京师(青岛)律所事务所交流学习,参加了京师(青岛)律所事务所“精英律师培养计划”专题讲座。

(二)5月14日,周智所协助承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开展主题为”企业合规"业务专题讲座,网络累计观看量达1.3万余人次。(三)7月17日,周智所律师李子浩、侯锐、秦海鹏助力2022日照市首期“法治沙龙”活动。

(四)7月22日,山东省律师协会监事会副监事长王宁、魏建坤、监事王长东、张雅维一行莅临调研指导,市律师协会监事长刘平刚、市司法局机关党委负责人、市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史明华陪同调研。

(五)8月4日,山东省律师协会在济南举办律师事务所管理人领导力高级研修班,主任潘月华作为日照市两名律所负责人之一参加培训学习。

(六)8月20日,律所主任、党支部书记潘月华律师作为主讲人,结合自身发展经验与感悟,为大家分享经验。

(七)10月3日,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朱应平教授、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生导师孟凡壮副教授莅临律所指导工作,律所部分律师参与交流学习。

(八)10月18日,李子浩律师、邵振华律师、隋雨君律师作为代表参加全市工伤认定、待遇支付等行政争议案件疑难问题研讨交流会,参与疑难问题研讨并就相关问题发表意见。

(九)10月29日,秦海鹏律师参加山东省律师协会侵权法律专业委员会2022年会暨侵权法律专业领域亮点及热点研讨会,会上对32个侵权法律专业领域亮点及热点问题进行了研讨。

五、重视党建,促进党建带所建“以党建促所建,以所建促发展”绝不是一句口号,而是律所践行的发展理念。党建工作始终都是周智所发展的第一抓手,在推动全所建设发展中发挥了总揽全局的作用。

(一)1月20日,中共周智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在律所党员活动室召开,日照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刘书荣、日照市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史明华到会指导,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潘月华主持。

(二)1月24日,岚山区司法局张峰局长、张同环副局长、王玉鹏副局长一行莅临周智所指导工作,并召开工作座谈会。

(三)2月12日至15日,周智所党支部书记潘月华作为日照市司法局推荐当选的三名党代表之一,受邀出席了中共日照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

(四)3月20日,日照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贾秀玲,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曹春霞,办公室主任高月强,律师工作科科长李强一行莅临调研、指导工作,并与律所全体合伙人及部分律师进行了座谈。

(五)4月29日,周智所青年律师开展”五四青年读书交流座谈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如何传承“五四”精神。(六)5月10日,周智所青年律师共同观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庆祝共青团成立100周年讲话直播。

(七)5月12日,周智所组织青年律师参观日照市抗日战争纪念馆。

(八)5月24日,日照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曹春霞,律师工作科科长李强一行莅临调研、指导工作。

(九)6月11号,正值建党101周年与“喜迎二十大”,周智所组织了参观孟良崮战役纪念馆,进行学习沂蒙精神的“红色之行”。

(十)6月14日,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朱晓峰,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刘玉国,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处处长张文汇,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副处长李凌云,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处副处长陈君,省律师协会业务部主任赵鹏一行莅临调研指导,日照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贾秀玲,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曹春霞,市律师协会会长秦四锋,市律师工作科科长李强等领导陪同调研。

(十一)6月29日,律所全体党员到日照市档案馆参观“中国共产党伟大建党精神”专题展,参观学习结束后重温入党誓词。

(十二)7月19日至22日,路晓琳律师作为日照市三位律师党员代表之一参与山东省律师行业党委在济南举办的全省律师行业党务工作者培训活动。

(十三)7月22日,山东省律师协会监事会副监事长王宁、魏建坤,监事王长东、张雅维一行莅临调研指导,市律师协会监事长刘平刚,市司法局机关党委负责人、市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史明华陪同调研。

(十四)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周智所组织收看了开幕会直播盛况,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所作重要讲话。

(十五)11月22日,市财政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王纪良、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总支副书记刘为元、机关党委王翠一行莅临山东周智律师事务所调研指导。

六、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服务全市政治经济大局2022年度,周智所律师担任日照市、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岚山区、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莒县、涛雒镇、黄墩镇、峤山镇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并担任日照市公安局、日照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日照市发改委、山东省鲁南监狱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代理涉及政府的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各类案件数十件,出具法律意见书近百份,解答咨询、参与案件研讨数十次,为日照市经济社会稳定大局作出积极贡献。

(一)周智所选派丁磊等10余位律师、实习律师作为开发区法院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案件100余件。

(二)1月29日,收到来自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感谢信,信中对律所在推进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做出的贡献表达了诚挚的感谢,并对专业、严谨的法律素养、工作作风,给予了高度的赞扬。

(三)2月10日,孔艺璇律师应邀参加了日照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在春节返岗后举办的“攀登计划”系列培训会,并为其全体干部职工讲授《民法典对不动产登记的影响》。

(四)3月,潘月华、刘贤强律师受聘为山东省鲁南监狱法律顾问。

(五)4月,潘月华、刘贤强律师被聘为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律顾问。

(六)5月25日,潘月华律师入选日照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首批专业人员名录库。

(七)6月28日,张颖律师作为市民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并对《日照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提出意见、建议。

(八)8月至9月,潘月华律师作为日照市委文件评估小组成员参与日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日照市国企三年改革行动实施方案》(日办发电〔2021〕38号)的文件评估工作。

(九)9月1日,潘月华律师受邀为金融监管局举办的全市地方金融监管系统年度普法宣传暨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会授课,全市地方金融监管干部30余人参加培训会。

(十)9月15日,日照市政协“阳光协商”工作推进会上,潘月华律师应邀参加并受聘入选第十一届市政协法律服务团。

(十一)9月30日,由日照仲裁委、日照市律师协会主办,周智所协办的非诉化解第八期同堂培训在日照仲裁委会议室成功举办,来自日照市各单位共30余名法律界同仁参加了本次现场培训,网络直播观看人数累计达1.41万余次。

(十二)11月30日,潘月华律师受邀为日照市法治建设能力提升培训班授课,各区县依法治市办主任、副主任,各区县司法局长、各功能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和重点执法部门法治科长共45人参加本次培训。

(十三)12月12日,潘月华律师受邀为日照市市直机关公职律师授课,市直机关公职律师共40人参加本次培训。

七、尽职尽责,依法维权,推动法治进步精于术而以道为本,守于道而以术御事。律所在规范化、专业化方面有所突破,做到“术业有专攻”,对本职工作尽职尽责也是社会责任的重要表现形式。周智所2022年获得委托人致谢锦旗11面,获得良好口碑。

(一)1月27日,日照保安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一行莅临周智所,为张颖律师送来“周谋国企所需 智汇天下精英”的锦旗,以表彰张颖律师专业严谨的法律服务及尽心尽责的工作态度。

(二)3月10日,陈先生、安女士为邵振华律师赠送锦旗。

(三)4月9日,王先生为刘中强律师赠送锦旗。

(四)5月11日,冯莉莉律师获赠委托人致谢奖杯。

(五)5月17日,秦楼街道王先生为邵振华律师赠送锦旗。

(六)6月13日,丰先生代其母亲庄女士将一面书写着“维护社会正义,彰显法律权威”的锦旗送至庄新玲律师的手中。

(七)7月8日,张女士(化名)来到,亲手将一面印有“专业敬业 服务热情”的锦旗交给律所冯莉莉律师。

(八)8月6日,刘中强律师获赠委托人韩女士赠送的锦旗。

(九)8月7日,尹先生、厉女士为邵振华律师赠送锦旗。

(十)10月11日,侯锐律师获赠当事人“公理之下,正义不朽”锦旗。

(十一)10月,刘中强律师分别收到来自某物业公司、胡先生、胡女士送来的三面锦旗。

八、周智荣誉--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一)1月,高级合伙人刘贤强荣获2021年度“全省优秀仲裁员”称号。

(二)3月21日我市202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

周智所被表彰为“日照市司法行政系统表现突出集体”。

张颖律师办理的案件被省妇联表彰为“全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日照市司法局对张颖律师通报表扬;

中共周智所党支部因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而再次被通报表扬,此次又被表彰为“日照市市直先进党支部”;

潘月华、路晓琳同志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三)9月28日,日照市人民检察院举行首届听证员聘任仪式。兼职律师、济宁医学院社科部副教授吕国铭受聘担任日照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

(四)10月14日,日照市律师行业党委、日照市律协举办“律心向党·喜迎二十大——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演讲比赛。厉少雷、秦海鹏律师荣获二等奖,李东升律师(实习)获得三等奖。

(五)10月24日,合伙人李子浩律师被日照市行政执法监督局选聘为日照市行政执法监督员。

(六)11月10日,李子浩律师入选日照市市属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

(七)11月20日,日照广播电视台电视科教频道播出了山东周智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先进事迹。

(八)12月14日,魏之翔律师被聘任为东港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

  本社会责任报告的发布,将督促我们牢记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使命。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坚持“智周万物,道济天下”的发展理念,不断深化社会责任担当,为国家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山东周智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三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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