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建华律师,刑事辩护专业律师,专注于刑事业务领域,业务范围包括刑事辩护、刑事合规、刑事代理等,尤其擅长经济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税类、诈骗类、暴力类犯罪等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的辩护。
孙建华律师系山东周智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主任,律所管理委员会委员,日照市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理事。孙建华律师从事法律相关工作十余年,法律理论基础扎实,刑事案件办理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孙建华律师致力于为企业及个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将律师的法律知识与实务经验结合起来,本着当事人利益至上的原则,勤奋敬业的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为当事人防范、规避刑事风险,提供多渠道、高效率、操作性强的解决方案,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孙建华律师自执业以来,自执业以来代理了多起影响力较大的案件并取得良好效果,成功办理多起取保候审、缓刑、不起诉、无罪案件。
如:
1.陈某某职务侵占案,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将案件撤回,并最终撤销案件,陈某某无罪释放。
2.于某某污染环境案,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将案件撤回,并最终撤销案件,于某某无罪释放。
3.翟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将案件撤回,并最终撤销案件,翟某某无罪。
4.费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将案件撤回。
5.张某某诈骗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认定张某某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张某某无罪。
6.梁某某敲诈勒索案,公安机关立案并拘留梁某某,成功为梁某某争取到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梁某某无罪。
7.吴某某诈骗案,公安机关立案拘留吴某某并报送检察院申请逮捕,成功为吴某某争取到不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吴某某无罪。
8.周某某虚假诉讼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认定周某某行为不构成虚假诉讼罪,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周某某无罪。
9.杜某某保险诈骗案,公安机关立案拘留杜某某,成功为杜某某争取到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杜某某无罪。
9.牟某某聚众斗殴案,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牟某某作为带头者,最终不起诉处理,牟某某无罪。
10.李某某交通肇事案,致一人死亡,最终不起诉处理。
11.徐某某盗窃案,成功为徐某某争取到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12.王某某开设赌场案,同案十一名被告人,王某某列第二被告人,在被逮捕拘留一年后,最终从犯辩护成功为其争取到缓刑判决。
13.姜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公安机关指控涉案税额2000余万,面临十年以上刑期,在被逮捕拘留十个月后,最终从犯辩护成功为其争取到缓刑判决。
14.张某某非法经营案,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为其量刑实刑五年半,审判阶段介入后,最终为其争取到缓刑判决。
15.徐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为其量实刑,审判阶段介入后,最终为其争取到缓刑判决。
16.史某某诈骗案,在史某某被逮捕并拘留一年多后,成功重罪变轻罪,并认定为从犯,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决,刑期实报实销。
17.钟某某诈骗案,将钟某某涉嫌诈骗罪的数额绝大部分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数额(重罪减轻罪),成功将钟某某的量刑档从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降为三年以下,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18.胡某某诈骗、妨害信用卡管理案,最终胡某某不构成诈骗罪,仅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缓刑。
19.卢某某、赵某某等多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在案件初期被害人拒绝和解的情况下最终促成和解,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判决。
20.近年办理的案件中,杜某某保险诈骗案、邰某某洗钱案、吉某某开始赌场案、吴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梁某某敲诈勒索案、陈某某集资诈骗案、王某某故意伤害案、刘某某敲诈勒索案、张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等多起案件中,当事人被拘留后均在侦查阶段即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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